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7年4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作者:  发布:2017-04-13 22:23:49   点击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每月第三周的周四下午定为全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的固定时间,各基层组织可结合实际情况灵活把握。4月20日是4月份第三周的周四,现将4月份“支部主题党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4月份“支部主题党日”主题
1.学习《准则》和《条例》。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本月重点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第九点“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照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相应内容,结合《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和考评办法》和《2017年组织部、党校工作要点》具体要求和单位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细化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具体措施。
2.学习两会精神。引导广大师生党员积极关注国家大事,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联组会讨论时关于知识分子的重要讲话,结合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师生党员提高思想认识。
二、规定动作
1. 组织集中测试。通过“党员学习网”微信平台或试卷测试等方式开展知识测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
2. 讲授微党课。围绕本月主题和相关内容开展讲党课。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鼓励开展普通党员轮流讲党课。
3. 组织开展学习讨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各党支部要在党员自学和讲微党课的基础上,围绕“如何加强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结合本单位和自身实际,组织师生党员开展学习讨论。
4. 交纳当月党费。党员主动现场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安排专人填写党费证,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三、基本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实施,细化具体要求,指导基层党支部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突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也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促进学习与交流,提高学习效果。各基层党组织要将主题党日的开展情况及时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组织生活记录模块》,汇总表经二级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陈雪紫   孙 禄
电 话:027-87542301、87542203
邮 箱:zzb@mail.hust.edu.cn
 
                                                                         校党委组织部
                                                                         2017年4月10日
Baidu
sogou